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所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方案(第二批)
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和《中国中医科学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等相关文件要求,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所(以下简称“健康产业所”)拟接收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院校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现将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已经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2026届本科毕业生。
(三)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其他
1.主要接受中药专业类本科毕业生申请,同时接受相关专业(理学、工学、农学等专业)申请。
2.直博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中国中医科学院高层次人才联合培养项目2021级本科毕业生;②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必修科目无不及格情况;③学分绩点达到2.8(含)以上(按照总学分绩点满分4分折算),或学分绩点达到3.5(含)以上(按照总学分绩点满分5分折算);④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含)以上。
二、报名
考生参加复试前,须按照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请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
(一)提供的电子版审核材料及要求
1.《中国中医科学院推免生报名表》;
2.个人简历;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
4.相关外国语水平测试成绩单或证书;
5.其它相关支撑材料:本科学校成绩排名方式或学分绩点计算方式说明;参加中国中医科学院学术活动或暑期夏令营活动的证书;其它可以体现本人综合能力的荣誉证书或水平考试证书;或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6.申请直博生需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交以下相关证明材料:①中国中医科学院高层次人才联合培养项目2021级本科毕业生;②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必修科目无不及格情况;③学分绩点达到2.8(含)以上(按照总学分绩点满分4分折算),或学分绩点达到3.5(含)以上(按照总学分绩点满分5分折算);④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含)以上。
(二)提交方式
请对上述材料做目录索引,分项目类别按顺序扫描生成一个连续PDF格式电子版文件。通过电子邮件以“推免/直博+姓名+意向导师+012健康产业所+本科学校”命名,发送至邮箱jkcyskyjyc@126.com,邮件接收时间截止为2025年10月11日24:00,纸质版材料于10月14日现场提交,逾期未提交材料的推免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实,将取消申请人入学资格,并通报申请者所在本科学校。
三、复试方式及安排
(一)复试方式
采取线下现场(江西南昌)复试。
(二)复试安排
请收到推免复试邀请的同学扫码加入健康产业所推免复试群,具体安排将在微信群内公布。请考生于10月11日24:00前及时扫码加入2026年健康产业所硕士推免复试微信群(第二批),随时接收消息。逾期未进考生复试群,导致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者,后果自负(若群二维码失效,请致信科研教育处邮箱,查收附群二维码链接的邮件,并及时进群)。


四、复试内容及成绩要求
(一)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测试、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及综合素质面试,其中专业测试为笔试形式。
每个考生的复试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二)复试成绩
1.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测试占复试总成绩的30%,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占复试总成绩10%,综合素质面试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占复试总成绩的60%。
2.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按照总成绩进行排名,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10月20前将体检结果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kcyskyjyc@126.com,原件在开学报到时提交。体检合格者获发录取通知书。我院拟于开学后组织体检复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录取
(一)根据复试结果,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的,将通过推免系统向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短信通知的申请者,务必于12小时内在推免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未完成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拟录取名单在中国中医科学院网站公示(www.cacms.ac.cn),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
2.在考试、录取过程中品行不端、弄虚作假者;
3.入学时,尚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者;
4.推免生被原推荐高校取消推免资格者。
(三)被确认拟录取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当年度全国研究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拟录取资格。
七、复试监督和复议
1.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2.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监督小组进行调查、解决。
3.咨询及投诉电话
健康产业所招生咨询电话:0791-83068969
健康产业所纪检监督电话:0791-83063889
中国中医科学院考生接待电话:010-64089480
中国中医科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10-64089173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所
2025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