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所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中国中医科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关于开展中国中医科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制定健康产业所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决做到安全平稳、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利;
2.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
3.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根据培养目标、学科专业特点等,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和方法,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4.在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二、组织管理
健康产业所成立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根据中国中医科学院招生委员会和《简章》的总体要求组织实施,对考核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配备专人进行考场记录。
三、资格审查
1.考生需在复试前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和校验,并提交复印件一套。
(1)身份证;
(2)准考证;
(3)《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加盖公章);
(4)《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5)英语六级证书或相关英语水平证书;
(6)硕士期间成绩单(加盖公章);
(7)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校验;应届生提供在校生证明或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校验;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校验;
(9)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交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0)个人简历(A4纸一页呈现)。
(11)招生简章要求的其他报考材料。
复核材料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参加复试。
拟录取和入学后复审:研究生院在拟录取及入学后将再次复审考生报考资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政审及体检材料等,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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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复试方式、时间及内容
1.复试方式
本次复试采取线下方式开展。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中国中医科学院。
2.复试时间与安排

*跨学科门类考生加试两门笔试科目:药用植物学、中药炮制学。
3.具体考核内容
包括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对本学科前沿动态掌握情况、思维能力、科研素养、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及其综合素质等进行考察。根据上述考核要点制定考核题目,以百分制计算综合考核总成绩。
每位考生的复试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综合面试专家组由5名相同或相近学科正高级专家(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
五、复试录取成绩权重分配
1.初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折合为百分制);
2.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占10%,专业笔试占30%,综合素质面试占60%(专业基础占20%,面试占40%);
3.录取加权总成绩=折合百分制初试总成绩×50%+折合百分制复试总成绩×50%;
4.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300分)+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六、拟录取原则
1.实行差额复试;
2.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查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查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导师名下录取加权总成绩排名第一者录取;加权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总成绩排名第一者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面试考核成绩仍相同,则按外语听力口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4.跨学科门类考生,须加试2门专业课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任一门专业课笔试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5.复试成绩单项低于60分(折合为百分制)者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折合为百分制)者不予录取;
6.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除因不可抗力外,不能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取消本年度复试及调剂资格;
8.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如有虚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9.根据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入学三个月后,研究生院将组织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七、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考生被拟录取后持《北京市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在5月25日前到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八、复试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我所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复试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严防违法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纪检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地监督和巡视。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监督小组进行调查解决。
健康产业所咨询电话:科研教育处 0791-83068969
健康产业所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办公室 0791-83063889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所
2026年4月29日